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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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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购心理咨询服务机构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6-01-30 17:31 作者:

根据工作需要,湖南省信访局拟在省委省政府人民来访接待室引入专业心理咨询服务,以助力信访矛盾化解,疏导群众情绪,维护良好信访秩序,提升工作质效。按照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我局拟采购一家服务机构进驻“中共湖南省委省政府人民来访接待”,提供专业心理咨询等服务等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省委省政府人民来访接待心理咨询服务。

(二)项目地点:中共湖南省委省政府人民来访接待(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240号)。

(三)项目说明:此项采购工作主要依据《省委省政府人民来访接待室心理咨询服务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主要内容如下:

1人员要求:服务机构指派的心理咨询师必须持有有效的国家二级或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丰富的咨询经验(尤其擅长情绪疏导、压力管理、沟通技巧等领域),并承诺遵守信访工作纪律,严格保护服务对象隐私。

2服务时间:严格按照方案,每周一、三、四上午8:0012:00,共计3个半天,保证一名心理咨询师到岗服务。

3服务地点:省委省政府人民来访接待室三楼指定心理咨


询室(办公室拟于近期按要求完成该室必要的装修改造,营造安全、温馨、私密的咨询环境)。

4服务要求:提供面对面个体心理咨询;建立规范的服务记录与档案;定期提供服务数据分析与工作建议;配合接访一处进行情绪疏导及案例研讨;接受我局的相关管理与监督。

5替补与保障:服务机构需确保指定咨询师因故无法到岗时,能及时派遣同等资质的替补人员,保证服务不间断。

(四)采购方式:省委省政府人民来访接待室心理咨询服务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由湖南省信访局相关处室人员及邀请心理咨询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从参与竞争性磋商单位资质、磋商报价、工作方案、信誉程度等方面来综合评分,确定一个中标单位。

1采购预算:省委省政府人民来访接待室心理咨询服务项目磋商标的为7.95万元人民币。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行业准入资质,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投标人需提供: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下同);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近3年向社会提供心理服务签约典型案例。

三、资格审查及报名、开标时间

1按本公告之规定提交的投标资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报送查阅。

2报名及资格审查、勘察现场时间:自2026130日至20262812:00,地点为湖南省信访局机关办公楼。

3开标时间:202629日上午9:00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舒强,联系电话:073181126948

郭珊珊,联系电话:18684691966

  址: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240号湖南省信访局办公楼207室。

湖南省信访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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