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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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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信访局机构设置

发表时间:2025-05-02 08:15:00 作者:本站编辑

湖南省信访局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八一路240号    联系电话:0731-81121010

1、办公室

负责人:邱志华  联系电话:0731-81126932

职能: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安全、档案、机要保密、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

2、综合调研处

负责人:文少亮  联系电话:0731-81126939

职能:负责对全省信访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起草重要文件、文稿;综合分析研判全省信访形势,提出指导意见;负责牵头组织省级信访考核工作;负责全省信访数据统计分析工作。协调指导信访工作调查研究、理论研究;承担信访新闻宣传、舆情处置工作;负责局机关信息化建设的技术保障和全省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应用工作,指导全省信访信息系统信息化建设。承担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3、政策法规处

负责人:张军华  联系电话:0731-81127184

职能:负责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应诉、普法宣传等工作。承担建议提案办理和省重大疑难复杂信访事项专家咨询的日常联络工作;推动全省信访法治化建设工作;承担省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办群众向省人民政府申请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指导全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和听证等工作。

4、督查处

负责人:张  浩  联系电话:0731-81121025

职能:负责督促检查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协调组织开展信访督查,综合分析督查工作情况,向省委、省人民政府报送有关意见建议。负责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国家信访局以及省委、省人民政府转交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协调处理和推动化解重大疑难复杂信访事项。牵头组织推进信访积案化解等专项工作。负责信访资金分配管理及使用监督工作。督促检查市州、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情况。指导市州、县市区和部门(单位)开展信访督查工作。统筹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或者追究责任的建议。

5、办信处

负责人:梁   展  联系电话:0731-81126931

职能:负责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给省委、省人民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承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单位)转送、交办、督办的来信事项,向有关市州、县市区和部门(单位)转送、交办、督办来信事项。综合形成来信情况,向省委、省人民政府报送有关意见建议。指导市州、县市区和部门(单位)办信工作。

6、网络信访处

负责人:温业兵  联系电话:0731-81127935

职能:负责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信息网络渠道提出的信访事项。处理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转送、交办、督办的信访事项,向有关市州、县市区和部门(单位)转送、交办、督办网上信访事项。综合反映网上信访情况,向省委、省人民政府报送有关意见建议。指导市州、县市区和部门(单位)网上信访事项办理工作。

7、接访一处

负责人:陈   新  联系电话:0731-81122167

职能:负责到省委、省信访局来访群众的接待处理工作。承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单位)转送、交办、督办的群众来访事项,办理重要来访事项,向有关市州、县市区和部门(单位)转送、交办、督办群众的来访事项。综合分析来访情况,向省委、省人民政府报送有关意见建议。负责省委信访值班室工作。负责省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处理信访问题的组织协调、跟踪落实工作。指导有关市州、县市区和部门(单位)群众来访接待处理工作。

8、接访二处

负责人:李爱晖  联系电话:0731-89990578

职能:负责到省人民政府来访群众的接待处理工作。承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单位)转送、交办、督办的群众来访事项,办理重要来访事项,向有关市州、县市区和部门(单位)转送、交办、督办群众的来访事项。综合分析来访情况,向省委、省人民政府报送有关意见建议。负责省人民政府信访值班室工作。指导有关市州、县市区和部门(单位)群众来访接待处理工作。

9、驻京劝返处

负责人:谢  乾  联系电话:010-62389097

职能:统筹协调指导全省驻京信访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在京滞留信访群众的劝返工作,负责与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单位)以及北京市有关部门(单位)的对接协调和预警信息处置工作。协助国家信访局等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单位)做好重要访情的接谈劝返等有关工作。督促指导进京非信访接待场所信访人员的劝返以及推动信访事项的协调化解等工作。负责全国两会等重大会议活动期间信访安保工作、推动“三跨三分离”涉稳涉访人员进京信访事项的化解及人员稳控工作。

10、机关党委(人事处)

负责人:鄢新忠  联系电话:0731-81126121

职能: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机关群团组织的工作。承担机关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