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2015年湖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要求,经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等程序,按报考职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和1:1的比例,确定了体检、考察对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综合成绩排名和体检、考察对象
遴选岗位 | 姓 名 | 准考证号 | 笔试 成绩 | 面试 成绩 |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 是否为体检、 考察对象 |
文字综合1 | 上官子惠 | 11990203406 | 67.5 | 82.8 | 75.15 | 是 |
文字综合1 | 黄 荣 | 11990208119 | 64 | 78 | 71.00 | 否 |
文字综合1 | 王天雪 | 11990203213 | 61 | 79.9 | 70.45 | 否 |
文字综合2 | 彭智勇 | 11990203828 | 64.5 | 83 | 73.75 | 是 |
文字综合2 | 江华东 | 11990207010 | 61.5 | 81.8 | 71.65 | 否 |
文字综合2 | 王林章 | 11990304728 | 62.5 | 72 | 67.25 | 否 |
二、体检与考察
1.体检由我局负责组织,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由我局负责实施。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3.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职位(计划)空缺时,需要递补的,按《2015年湖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要求和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且只替补一次。
4.体检与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731-82219457
湖南省信访局
201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