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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及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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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信访局关于确定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体检、考察对象的公告

发表时间:2016-01-11 00:00:00 作者: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2015年湖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要求,经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等程序,按报考职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和1:1的比例,确定了体检、考察对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综合成绩排名和体检、考察对象

 

遴选岗位

姓  名

准考证号

笔试

成绩

面试

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是否为体检、

考察对象

文字综合1

上官子惠

11990203406

67.5

82.8

75.15

文字综合1

黄  荣

11990208119

64

78

71.00

文字综合1

王天雪

11990203213

61

79.9

70.45


文字综合2

彭智勇

11990203828

64.5

83

73.75

文字综合2

江华东

11990207010

61.5

81.8

71.65

文字综合2

王林章

11990304728

62.5

72

67.25

 

二、体检与考察


 1.体检由我局负责组织,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由我局负责实施。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3.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职位(计划)空缺时,需要递补的,按《2015年湖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要求和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且只替补一次。

 4.体检与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731-82219457

湖南省信访局

201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