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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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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湖南省信访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表时间:2020-06-30 09:15 作者: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省信访局为省人民政府主管信访工作的直属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督促检查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落实。

2.负责处理群众给省委、省政府和省信访局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为领导同志接待信访群众做好相关准备和保障工作。

3.办理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向有关地方和部门转送、交办信访事项;完善和督促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督办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和重要信访事项,协调处理重大疑难复杂的信访事项,推动信访问题依法及时就地解决。

4.负责向省委、省政府报告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和问题,研究分析信访信息和情况,开展调查研究,为省委、省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5.加大信访宣传,规范信访工作行为和信访人的信访行为,引导群众依法逐级理性表达利益诉求,驻京劝返进京上访人员,配合有关部门维护信访秩序。

6.综合指导全省信访工作,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法兰制度,推进全省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法制化建设。

7.指导全省信访工作信息化建设,为全省“互联网+信访”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8.指导全省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制定信访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9.承担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督促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决议事项的落实;承担省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日常工作,办理群众向省政府申请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

10.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

2019年底,我局公务员编制78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实际在职公务员81人,工勤人员2人,退休人员29人;临聘人员17人,保安及水电工16人,挂职人员8人,外单位派驻我局工作人员8人。内设办公室、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综合指导组、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督导组(原督查处)、办信处、网络信访处、接访一处、接访二处、驻京劝返处、调研法规处(原综合调研处)、信息宣传处(原综合调研处)、机关党委(人事处)等11个职能处室,财务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基本支出2282.85万元,占预算支出73.4%,较上年增加40.04万元。我局基本支出的范围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开支,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1.工资福利支出1730.66万元,较上年减少38.2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96.40万元、津贴补贴458.52万元、奖金370.50万元、伙食补助费33.8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160.4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3.3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22万元、住房公积金146.38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82.05万元,较上年增加53.62万元。其中,办公费12.11万元、印刷费18.06万元、水费3.6万元、电费11.40万元、邮电费4.65万元、物业管理费34万元、差旅费34.48万元、维修(护)费14.74万元、租赁费9.76万元、会议费5.64万元、劳务费51.88万元、工会经费17万元、福利费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5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0.8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4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0.97万元,较上年度增加27.59万元。其中,离休费7.2万元,退休费9.53万元、抚恤金18.50万元、奖励金44.87万元、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0.87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项目支出825.41万元,占预算支出26.6%,较上年增加35.33万元。我局项目支出管理情况按照资金性质分为:业务工作经费、运行维护经费。

业务工作经费:主要是为保障信访业务工作开展设立的专项经费,主要用于“人民来信绿色通道”运行维护、上访群众接济、信访干部培训、信访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信访理论课题研究、办公设备购置和某专项资金问题等。通过业务工作的开展,畅通信访渠道,抓好初信初访的受理办理,及时就地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化解信访积案,利用信访回访核实系统抽查信访群众对信访件的办理是否满意,对一些典型案例实地督查,对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行为进行追责问责,利用信访理论课题研究提升信访理论研究水平,促进信访工作水平上台阶。

运行维护经费:主要用于长沙分流中心日常维护和管理。调度市州驻长办、工作组及时做好接返带离工作;加强后续处理工作的督查督办、加大问责力度,严格实行责任倒查。

1.商品和服务支出590.43万元,较上年度增加11.86万元。其中,办公费5万元、印刷费3万元、水费0.32万元、电费37.74万元、邮电费39.33万元、物业管理费14万元、差旅费17.5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2.94万元、维修(护)费73.6万元、租赁费9.6万元、会议费9万元、培训费57.44万元、公务接待费7.60万元、劳务费20.6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89.21万元。

2.资本性支出234.98万元,较上年增加23.72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24.68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210.3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我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我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我局没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经济性评价

1.预算配置评价。2019年,人员编制80人,实有在职人数83人,因机构改革原因政策性超编3人,在今后年度逐步消化。本年“三公经费”预算数68万元,决算数为40.53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59.6%。

2.预算执行评价。支出总额在预算总额内,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为3476.08万元,指标实际执行3108.27万元,预算完成率为89.42%;2019年度没有新建楼堂馆所。

3.预算管理评价。为规范部门整体支出,贯彻“过紧日子”政策要求,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完善内部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立节约型机关,我局在强化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预算管理水平提高显著。

①公用经费可用指标为377.18万元,指标实际执行382.05万元,控制率为101.3%;“三公经费”可用指标68万元,指标实际执行40.53万元,控制率59.6%。

②完善预算、内控、财务管理制度,为了规范预算资金整体支出的管理,2018年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部门编制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工作的通知》,我局会同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下发《湖南省信访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规范了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根据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要求,我局再次修改完善《湖南省信访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湖南省信访局关于严禁机关工作人员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的若干规定》《湖南省信访局信访理论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湖南省信访局加班盒饭用餐管理规定》。全年来,我局一般性经费开支合理、规范,且未超过预算;政府采购流程、资产管理、合同管理逐步完善;项目资金的使用更加科学合理。

2019年我局自主开发“湖南信访办公协同系统”,该系统是我局第一款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办公系统,其中的“后勤管理”模块包括“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资产管理”、“法律服务”、“加班餐管理”等,这是我局首次开展内控信息化工作,基本实现后勤管理网上全程流转,提高了管理效率,审批过程全公开。

③预决算信息公开性。根据《预算法》要求,我局部门预决算信息均按规定的内容和时限,在局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基础数据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具体信息公开情况详见“湖南省信访局门户网站(公告公示)”。

(二)“三公经费”管理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40.53万元,比上年决算和年初预算分别减少21.48万元、25万元。“三公”经费支出分项情况,一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99万元,比上年决算和年初预算分别减少5.01万元、13万元,减少原因是加强公车管理、规范公车使用;二是公务接待经费支出7.60万元,比上年决算和年初预算分别减少1.83万元、17.4万元,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公务接待范围、规格、标准,完善公务接待经费核算制度等措施取得成效;三是因公出国(境)费开支2.94万元,比上年决算和年初预算分别减少2.23万元、5.06万元,原因是本年国家信访局分配我局1人次出国考察学习名额,经过省政府外事办批准同意,我局1人次参团因公出国。明细列表如下:

 

项  目

上年决算数

本年预算数

本年决算数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

27.88

35

29.99

公务接待费

9.43

25

7.60

因公出国(境)费用

5.17

2.94

合  计

42.48

68

40.53

 

(三)社会效益评价

2019年是信访工作服务大局、奋发有为的一年。一年来,面对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的复杂局面,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全省信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心为民、务实奉献,坚持以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主线,以化解信访突出问题为重点,建立长效机制,夯实基层基础,着力风险防范,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有力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和全省社会大局稳定。全省信访形势持续平稳向好,呈现“四降一升一好转”的良好态势,取得了群众好评、上级肯定和社会认可的良好效果。主要体现为“五个新”:

1.整章建制,信访制度改革迈出新步伐。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有关信访制度改革系列决策部署,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  推动解决群众信访问题的意见》,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督导信访工作和带头领办信访问题等长效机制,为信访形势好转奠定了基础。

2.固本强基,信访基层基础得到新提升。全面深入开展“三无”县市区创建活动,推行“最多访一次”做法,加强基层信访工作网络建设,加快信访信息系统与信访业务深度融合,推广第三方电话回访工作,有力推动了信访问题及时就地化解。

3.攻坚克难,信访矛盾化解取得新成效。聚焦打好信访矛盾化解“四重攻坚”,组织开展“让老人回家”专项行动,分两轮对54个信访问题突出县(市、区)实行统一调度、动态管理,统筹各方资源力量,多措并举排查风险隐患,加大信访突出问题化解。

4.精准发力,信访法治建设开创新局面。结合“百佳业务规范单位”“百佳业务能手”竞赛活动,深入推进诉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理、依法逐级走访、依法终结等工作,依法规范信访工作,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反映诉求,依法处置涉访违法行为,公开曝光典型案例308起,促进了信访形势好转。

5.严守底线,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展现新作为。紧紧围绕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这条主线,站位全局、提前谋划,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主动研判和防控风险,强化驻京维稳劝返工作,圆满完成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全国“两会”、十九届四中全会、中非经贸博览会、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在湘督导等重大活动期间信访保障任务。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培训费支出决算超预算,由于全省信访干部能力素质培训班地点发生变化,费用增加,增加2019年全省新任信访局长培训班计划,导致培训费超预算。

2.预算执行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虽然每个月的预算支出进度能达到省财政厅的平均水平,但预算支出进度有前慢后快现象,前三季度支出较慢,第四季度支出较快。

3.年末结余结转较上年度增加幅度较大,2019年底结余结转资金367.81万元,较上年度增长38.59%。

4.2019年追加经费占比较大,除政策性追加的人员经费外,一些项目支出没有列入年初预算而是采取年中追加的形式,全年追加项目经费726.59万元,占全年总收入的20.9%。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1.预算编制不够精细化、科学化,没有及时掌握全局重要工作开展情况,合理编制预算。

2.对预算支出进度的重要性还没有宣传到位,没有督促项目建设按合同规定时间如期完成,忽视了预算的时间效益,导致年底结余规模较大。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1.本着“保基本民生、保基层运转”的原则,科学、合理、准确编制预算,完善预算审核机制,进一步加强局内设处室的预算管理意识,编制范围尽可能的全面地全面、不漏项。

2.树立真正过紧日子理念,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压减10%,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进一步严控“三公”经费,做到只减不增。

3.提高预算执行率,进一步压减年末结余结转资金存量,督促相关处室加快项目实施,加快资金结算,避免形成结余。

九、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统一部署,我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将于6月30日前在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绩效自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为关键点和突破口,解决好绩效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和执行效力,确保我局中心工作顺利开展,维护好社会稳定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