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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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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湖南省信访局部门决算

发表时间:2020-09-02 15:17 作者:


目  录

第一部分 湖南省信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湖南省信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省信访局为省人民政府主管信访工作的直属机构,其主要

职责是:

1.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

工作的重要思想,督促检查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落实。

2.负责处理群众给省委、省政府和省信访局及其领导同志

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为领导同志接待信访群众做好相关准备和保障工作。

3.办理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向有关地方和部门转送、交

办信访事项;完善和督促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督办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和重要信访事项,协调处理重大疑难复杂的信访事项,推动信访问题依法及时就地解决。

4.负责向省委、省政府报告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意

见、建议和问题,研究分析信访信息和情况,开展调查研究,为省委、省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5.加大信访宣传,规范信访工作行为和信访人的信访行为,

引导群众依法逐级理性表达利益诉求,驻京劝返进京上访人员,配合有关部门维护信访秩序。

6.综合指导全省信访工作,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法兰

制度,推进全省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法制化建设。

7.指导全省信访工作信息化建设,为全省“互联网+信访”

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8.指导全省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制定信访干部人才队伍建

设和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9.承担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督促省信访工作联

席会议决议事项的落实;承担省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日常工作,办理群众向省政府申请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

10.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2019年,我局公务员编制78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实际在职公务员81人,工勤人员2人,退休人员29人;临聘人员17人,保安及水电工16人,挂职人员8人,外单位派驻我局工作人员8人。

我局内设办公室、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综合指导组、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督导组(原督查处)、办信处、网络信访处、接访一处、接访二处、驻京劝返处、调研法规处(原综合调研处)、信息宣传处(原综合调研处)、机关党委(人事处)等11个职能处室,财务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局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只有局机关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3476.91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178.62万元,增长5.42%,主要是因为增加省信访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经费、第八巡视组在湘开支费用和信访回访核实管理系统建设经费等项目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263.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62.27万元,占99.97%;其他收入0.83万元,占0.0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109.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83.68万元,占73.45%;项目支出825.42万元,占26.5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262.27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177.79万元,增长5.4%,主要是因为增加省信访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经费、第八巡视组在湘开支费用和信访回访核实管理系统建设经费等项目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108.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7%,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5.38万元,增长2.49%,主要是因为增加开支省信访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经费、第八巡视组在湘开支费用和信访回访核实管理系统建设经费等项目经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108.2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92.47万元,占83.41%;教育(类)支出48.59万元,占1.5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8.20万元,占5.73%;卫生健康(类)支出150万元,占4.83%;住房保障(类)支出139万元,占4.4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35.6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108.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5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425.18万元,支出决算为178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5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支人员支出增加,年中追加安排在职人员政府绩效奖金、综治奖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255万元,支出决算为284.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6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监控系统改造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81万元,支出决算为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284.5万元,支出决算为436.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5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信访回访核实管理系统建设经费。

5.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48.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1.9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全省信访干部能力素质培训班地点发生变化,费用增加,增加2019年全省新任信访局长培训班计划。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离退休(项)。

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7.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安排追加2018年省政府绩效考核奖。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71万元,支出决算为1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50万元,支出决算为1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39万元,支出决算为1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82.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01.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81.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8万元,支出决算为40.54万元,完成预算的59.6%,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2.94万元,完成预算的36.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全年国家信访局分配我局1人次出国考察学习名额,经过省政府外事办批准同意,我局1人次参团因公出国。与上年相比减少2.23万元,减少43.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参团出国费用减少。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7.6万元,完成预算的30.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公务接待范围、规格、标准,完善公务接待经费核算制度等措施取得成效,与上年相比减少1.83万元,减少19.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完善公务接待经费核算制度等措施取得成效。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85.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公车管理、规范公车使用,与上年相比减少17.41万元,减少36.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加强公车管理,严格公车使用、维修手续。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6万元,占18.7%,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2.94万元,占7.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0万元,占7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2.94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只有1人次参加国家信访局出国团组,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人次参加国家信访局组织赴丹麦实习交流团支出2.94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77个、来宾699人次,主要是国家信访局来湘检查督查、外省信访局来湘调研和市州、县市区信访局来局机关汇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经济性评价

1.预算配置评价。2019年,人员编制80人,实有在职人数83人,因机构改革原因政策性超编3人,在今后年度逐步消化。本年“三公经费”预算数68万元,决算数为40.53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59.6%。

2.预算执行评价。支出总额在预算总额内,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为3476.08万元,指标实际执行3108.27万元,预算完成率为89.42%;2019年度没有新建楼堂馆所。

3.预算管理评价。为规范部门整体支出,贯彻“过紧日子”政策要求,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完善内部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立节约型机关,我局在强化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预算管理水平提高显著。

①公用经费可用指标为377.18万元,指标实际执行381.22万元,控制率为101.0%;“三公经费”可用指标68万元,指标实际执行40.53万元,控制率59.6%。

②完善预算、内控、财务管理制度,为了规范预算资金整体支出的管理,2018年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部门编制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工作的通知》,我局会同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下发《湖南省信访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规范了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根据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要求,我局再次修改完善《湖南省信访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湖南省信访局关于严禁机关工作人员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的若干规定》《湖南省信访局信访理论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湖南省信访局加班盒饭用餐管理规定》。全年来,我局一般性经费开支合理、规范,且未超过预算;政府采购流程、资产管理、合同管理逐步完善;项目资金的使用更加科学合理。

2019年我局自主开发“湖南信访办公协同系统”,该系统是我局第一款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办公系统,其中的“后勤管理”模块包括“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资产管理”、“法律服务”、“加班餐管理”等,这是我局首次开展内控信息化工作,基本实现后勤管理网上全程流转,提高了管理效率,审批过程全公开。

③预决算信息公开性。根据《预算法》要求,我局部门预决算信息均按规定的内容和时限,在局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基础数据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具体信息公开情况详见“湖南省信访局门户网站(公告公示)”。

(二)社会效益评价

2019年是信访工作服务大局、奋发有为的一年。一年来,面对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的复杂局面,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全省信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心为民、务实奉献,坚持以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主线,以化解信访突出问题为重点,建立长效机制,夯实基层基础,着力风险防范,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有力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和全省社会大局稳定。全省信访形势持续平稳向好,呈现“四降一升一好转”的良好态势,取得了群众好评、上级肯定和社会认可的良好效果。主要体现为“五个新”:

1.整章建制,信访制度改革迈出新步伐。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有关信访制度改革系列决策部署,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  推动解决群众信访问题的意见》,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督导信访工作和带头领办信访问题等长效机制,为信访形势好转奠定了基础。

2.固本强基,信访基层基础得到新提升。全面深入开展“三无”县市区创建活动,推行“最多访一次”做法,加强基层信访工作网络建设,加快信访信息系统与信访业务深度融合,推广第三方电话回访工作,有力推动了信访问题及时就地化解。

3.攻坚克难,信访矛盾化解取得新成效。聚焦打好信访矛盾化解“四重攻坚”,组织开展“让老人回家”专项行动,分两轮对54个信访问题突出县(市、区)实行统一调度、动态管理,统筹各方资源力量,多措并举排查风险隐患,加大信访突出问题化解。

4.精准发力,信访法治建设开创新局面。结合“百佳业务规范单位”“百佳业务能手”竞赛活动,深入推进诉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理、依法逐级走访、依法终结等工作,依法规范信访工作,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反映诉求,依法处置涉访违法行为,公开曝光典型案例308起,促进了信访形势好转。

5.严守底线,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展现新作为。紧紧围绕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这条主线,站位全局、提前谋划,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主动研判和防控风险,强化驻京维稳劝返工作,圆满完成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全国“两会”、十九届四中全会、中非经贸博览会、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在湘督导等重大活动期间信访保障任务。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局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1.2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04万元,增长101.0%。主要原因是:印刷费和差旅费较年初预算略有增加。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我局开支会议费14.64万元,用于召开全省信访重点县市区第二次工作调度会,人数78人,内容为全省信访重点县市区第二次工作调度会,住宿费7000元,伙食费6040元,会议租费3275元;召开2019年度全省信访工作暨省信访联席第一次全体会议,人数201人,内容为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全国信访局长会议精神,总结2018年度全省信访工作,分析研判信访形势,部署2019年度全省信访工作,住宿费30940元,伙食费22560元,会议租费20160元;召开深圳来湘协调尘肺病事宜会议,人数30人,内容为协商处理湖南籍尘肺病劳务工群体信访问题的后续处置工作,伙食费752元,会议租费2280元,其他杂费330元;召开全省县市区重点工作调度会议,人数57人,内容为全省县市区重点工作调度会,伙食费2500元,会议租费4515元;召开全省信访工作座谈会,人数84人,内容为总结2019年上半年全省信访工作,通报上半年预考核情况,分析研判全省信访形势,安排部署下半年全省信访工作,住宿费12150元,伙食费7106元,会议租费10415元;召开2019年上半年部分县市区委书记信访工作座谈会,人数54人,内容为通报全省进京上访有关情况,湘潭市岳塘区区委书记作经验交流发言,10个信访问题突出的县市区委书记作表态发言,省领导讲话,住宿费2598元,伙食费634元,会议租费6430元;召开全省信访工作重点县市区调度会,人数58人,内容为通报24个重点县市区7-9月到国家信访局越级上访及非访接待场所上访有关情况,会议租费4135元。

开支培训费57.44万元,用于开展湖南省信访系统领导干部法治建设专题培训班(浙江大学),人数120人,内容为湖南省信访系统领导干部法治建设专题培训班,培训费300000元,住宿费193150元,伙食费49084元;开展全省信访协同办公系统市州推广应用培训班,人数28人,内容为湖南省信访协同办公系统功能、系统初始化、系统维护及安可电脑应用等方面内容,伙食费2840元;开展2019年全省新任信访局长培训班,人数135人,内容为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省委省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做新时代合格的信访局长和处置应对舆情及接访、办信、网信、督查等相关信访业务知识为培训主要内容,住宿费990元,伙食费38780元,会场租费42280元,其他费用2552元。

没有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局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5.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0.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6.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1.5%。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局共有车辆7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一般公务用车6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7台(套),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主要是省信访局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主要是省信访局机关用于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发生的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省信访局机关为完成信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信访业务工作的项目支出。

六、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司法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四、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跪地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七、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十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省信访局为省人民政府主管信访工作的直属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督促检查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落实。

2.负责处理群众给省委、省政府和省信访局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为领导同志接待信访群众做好相关准备和保障工作。

3.办理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向有关地方和部门转送、交办信访事项;完善和督促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督办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和重要信访事项,协调处理重大疑难复杂的信访事项,推动信访问题依法及时就地解决。

4.负责向省委、省政府报告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和问题,研究分析信访信息和情况,开展调查研究,为省委、省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5.加大信访宣传,规范信访工作行为和信访人的信访行为,引导群众依法逐级理性表达利益诉求,驻京劝返进京上访人员,配合有关部门维护信访秩序。

6.综合指导全省信访工作,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法兰制度,推进全省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法制化建设。

7.指导全省信访工作信息化建设,为全省“互联网+信访”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8.指导全省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制定信访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

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9.承担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督促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决议事项的落实;承担省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日常工作,办理群众向省政府申请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

10.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

2019年底,我局公务员编制78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实际在职公务员81人,工勤人员2人,退休人员29人;临聘人员17人,保安及水电工16人,挂职人员8人,外单位派驻我局工作人员8人。内设办公室、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综合指导组、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督导组(原督查处)、办信处、网络信访处、接访一处、接访二处、驻京劝返处、调研法规处(原综合调研处)、信息宣传处(原综合调研处)、机关党委(人事处)等11个职能处室,财务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基本支出2282.85万元,占预算支出73.4%,较上年增加40.04万元。我局基本支出的范围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开支,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1.工资福利支出1730.66万元,较上年减少38.2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96.40万元、津贴补贴458.52万元、奖金370.50万元、伙食补助费33.8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160.4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3.3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22万元、住房公积金146.38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82.05万元,较上年增加53.62万元。其中,办公费12.11万元、印刷费18.06万元、水费3.6万元、电费11.40万元、邮电费4.65万元、物业管理费34万元、差旅费34.48万元、维修(护)费14.74万元、租赁费9.76万元、会议费5.64万元、劳务费51.88万元、工会经费17万元、福利费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5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0.8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4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0.97万元,较上年度增加27.59万元。其中,离休费7.2万元,退休费9.53万元、抚恤金18.50万元、奖励金44.87万元、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0.87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项目支出825.41万元,占预算支出26.6%,较上年增加35.33万元。我局项目支出管理情况按照资金性质分为:业务工作经费、运行维护经费。

业务工作经费:主要是为保障信访业务工作开展设立的专项经费,主要用于“人民来信绿色通道”运行维护、上访群众接济、信访干部培训、信访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信访理论课题研究、办公设备购置和某专项资金问题等。通过业务工作的开展,畅通信访渠道,抓好初信初访的受理办理,及时就地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化解信访积案,利用信访回访核实系统抽查信访群众对信访件的办理是否满意,对一些典型案例实地督查,对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行为进行追责问责,利用信访理论课题研究提升信访理论研究水平,促进信访工作水平上台阶。

运行维护经费:主要用于长沙分流中心日常维护和管理。调度市州驻长办、工作组及时做好接返带离工作;加强后续处理工作的督查督办、加大问责力度,严格实行责任倒查。

1.商品和服务支出590.43万元,较上年度增加11.86万元。其中,办公费5万元、印刷费3万元、水费0.32万元、电费37.74万元、邮电费39.33万元、物业管理费14万元、差旅费17.5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2.94万元、维修(护)费73.6万元、租赁费9.6万元、会议费9万元、培训费57.44万元、公务接待费7.60万元、劳务费20.6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89.21万元。

2.资本性支出234.98万元,较上年增加23.72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24.68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210.3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我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我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我局没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经济性评价

1.预算配置评价。2019年,人员编制80人,实有在职人数83人,因机构改革原因政策性超编3人,在今后年度逐步消化。本年“三公经费”预算数68万元,决算数为40.53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59.6%。

2.预算执行评价。支出总额在预算总额内,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为3476.08万元,指标实际执行3108.27万元,预算完成率为89.42%;2019年度没有新建楼堂馆所。

3.预算管理评价。为规范部门整体支出,贯彻“过紧日子”政策要求,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完善内部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立节约型机关,我局在强化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预算管理水平提高显著。

①公用经费可用指标为377.18万元,指标实际执行382.05万元,控制率为101.3%;“三公经费”可用指标68万元,指标实际执行40.53万元,控制率59.6%。

②完善预算、内控、财务管理制度,为了规范预算资金整体支出的管理,2018年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部门编制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工作的通知》,我局会同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下发《湖南省信访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规范了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根据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要求,我局再次修改完善《湖南省信访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湖南省信访局关于严禁机关工作人员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的若干规定》《湖南省信访局信访理论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湖南省信访局加班盒饭用餐管理规定》。全年来,我局一般性经费开支合理、规范,且未超过预算;政府采购流程、资产管理、合同管理逐步完善;项目资金的使用更加科学合理。

2019年我局自主开发“湖南信访办公协同系统”,该系统是我局第一款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办公系统,其中的“后勤管理”模块包括“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资产管理”、“法律服务”、“加班餐管理”等,这是我局首次开展内控信息化工作,基本实现后勤管理网上全程流转,提高了管理效率,审批过程全公开。

③预决算信息公开性。根据《预算法》要求,我局部门预决算信息均按规定的内容和时限,在局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基础数据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具体信息公开情况详见“湖南省信访局门户网站(公告公示)”。

(二)“三公经费”管理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40.53万元,比上年决算和年初预算分别减少21.48万元、25万元。“三公”经费支出分项情况,一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99万元,比上年决算和年初预算分别减少5.01万元、13万元,减少原因是加强公车管理、规范公车使用;二是公务接待经费支出7.60万元,比上年决算和年初预算分别减少1.83万元、17.4万元,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公务接待范围、规格、标准,完善公务接待经费核算制度等措施取得成效;三是因公出国(境)费开支2.94万元,比上年决算和年初预算分别减少2.23万元、5.06万元,原因是本年国家信访局分配我局1人次出国考察学习名额,经过省政府外事办批准同意,我局1人次参团因公出国。明细列表如下:

(三)社会效益评价

2019年是信访工作服务大局、奋发有为的一年。一年来,面对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的复杂局面,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全省信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心为民、务实奉献,坚持以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主线,以化解信访突出问题为重点,建立长效机制,夯实基层基础,着力风险防范,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有力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和全省社会大局稳定。全省信访形势持续平稳向好,呈现“四降一升一好转”的良好态势,取得了群众好评、上级肯定和社会认可的良好效果。主要体现为“五个新”:

1.整章建制,信访制度改革迈出新步伐。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有关信访制度改革系列决策部署,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  推动解决群众信访问题的意见》,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督导信访工作和带头领办信访问题等长效机制,为信访形势好转奠定了基础。

2.固本强基,信访基层基础得到新提升。全面深入开展“三无”县市区创建活动,推行“最多访一次”做法,加强基层信访工作网络建设,加快信访信息系统与信访业务深度融合,推广第三方电话回访工作,有力推动了信访问题及时就地化解。

3.攻坚克难,信访矛盾化解取得新成效。聚焦打好信访矛盾化解“四重攻坚”,组织开展“让老人回家”专项行动,分两轮对54个信访问题突出县(市、区)实行统一调度、动态管理,统筹各方资源力量,多措并举排查风险隐患,加大信访突出问题化解。

4.精准发力,信访法治建设开创新局面。结合“百佳业务规范单位”“百佳业务能手”竞赛活动,深入推进诉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理、依法逐级走访、依法终结等工作,依法规范信访工作,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反映诉求,依法处置涉访违法行为,公开曝光典型案例308起,促进了信访形势好转。

5.严守底线,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展现新作为。紧紧围绕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这条主线,站位全局、提前谋划,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主动研判和防控风险,强化驻京维稳劝返工作,圆满完成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全国“两会”、十九届四中全会、中非经贸博览会、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在湘督导等重大活动期间信访保障任务。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培训费支出决算超预算,由于全省信访干部能力素质培训班地点发生变化,费用增加,增加2019年全省新任信访局长培训班计划,导致培训费超预算。

2.预算执行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虽然每个月的预算支出进度能达到省财政厅的平均水平,但预算支出进度有前慢后快现象,前三季度支出较慢,第四季度支出较快。

3.年末结余结转较上年度增加幅度较大,2019年底结余结转资金367.81万元,较上年度增长38.59%。

4.2019年追加经费占比较大,除政策性追加的人员经费外,一些项目支出没有列入年初预算而是采取年中追加的形式,全年追加项目经费726.59万元,占全年总收入的20.9%。

1.预算编制不够精细化、科学化,没有及时掌握全局重要工作开展情况,合理编制预算。

2.对预算支出进度的重要性还没有宣传到位,没有督促项目建设按合同规定时间如期完成,忽视了预算的时间效益,导致年底结余规模较大。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1.本着“保基本民生、保基层运转”的原则,科学、合理、准确编制预算,完善预算审核机制,进一步加强局内设处室的预算管理意识,编制范围尽可能的全面地全面、不漏项。

2.树立真正过紧日子理念,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压减10%,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进一步严控“三公”经费,做到只减不增。

3.提高预算执行率,进一步压减年末结余结转资金存量,督促相关处室加快项目实施,加快资金结算,避免形成结余。

九、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统一部署,我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将于6月30日前在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绩效自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为关键点和突破口,解决好绩效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和执行效力,确保我局中心工作顺利开展,维护好社会稳定大局。

附件:1.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2.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3.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