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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湖南省信访局部门决算

发表时间:2022-09-05 16:41 作者:

2021年度湖南省信访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湖南省信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湖南省信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省信访局为省委、省人民政府主管信访工作的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督促检查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落实。

2.负责处理群众给省委、省政府和省信访局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为领导同志接待信访群众做好相关准备和保障工作。

3.办理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向有关地方和部门转送、交办信访事项;完善和督促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督办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和重要信访事项,协调处理重大疑难复杂的信访事项,推动信访问题依法及时就地解决。

4.负责向省委、省政府报告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和问题,研究分析信访信息和情况,开展调查研究,为省委、省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5.加大信访宣传,规范信访工作行为和信访人的信访行为,引导群众依法逐级理性表达利益诉求,驻京劝返进京上访人员,配合有关部门维护信访秩序。

6.综合指导全省信访工作,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法律制度,推进全省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法治化建设。

7.指导全省信访工作信息化建设,为全省“互联网+信访”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8.指导全省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制定信访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9.承担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督促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决议事项的落实;承担省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日常工作,办理群众向省政府申请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

10.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2021年,我局公务员编制82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退休人员30人。内设办公室、综合调研处、督查处、办信处、网络信访处、接访一处、接访二处、驻京劝返处、政策法规处、机关党委等10个职能处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我局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只包括局机关本级1个单位。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4503.0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88.24万元,增长35.85%,主要是因为增加省驻京维稳劝返办工作经费924.58万元,增人增资14万元,追加其它项目经费249.66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4503.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01.08万元,占99.9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万元,占0.0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3686.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87.40万元,占59.34%;项目支出1498.84万元,占40.6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总计4501.0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86.24万元,增长35.79%,主要是因为增加省驻京维稳劝返办工作经费924.58万元,增人增资14万元,追加其它项目经费249.66万元。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684.2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13.9万元,增长12.66%,主要是因为增加省驻京维稳劝返办工作经费湖南智慧信访系统建设(一期)项目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684.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13.9万元,增长12.66%,主要是因为增加省驻京维稳劝返办工作经费湖南智慧信访系统建设(一期)项目经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684.2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13.97万元,占89.95%;教育(类)支出21.66万元,占0.5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60万元,占4.30%;卫生健康支出190万元,占5.1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501.1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684.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8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927.53万元,支出决算为1885.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一次性奖金政策调整结余部分奖金预算。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894.58万元,支出决算为1155.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湖南智慧信访系统建设(一期)项目经费结余663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281.67万元,支出决算为272.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结余部分项目经费。

4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21.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减培训费支出,培训费结余8.34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77.30万元,支出决算为158.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4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结余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预算。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预算为18.7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经费为追加经费,因在12月底追加预算,没有形成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99.95万元,支出决算为99.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90.05万元,支出决算为90.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76.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77.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0.7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抚恤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399.2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2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0.5万元,支出决算为52.46万元,完成预算的74.41%,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没有因公出国任务,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1万元,支出决算为3.86万元,完成预算的18.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3.4万元,减少46.8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完善公务接待制度。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49.5万元,支出决算为48.59万元,完成预算的98.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3.593万元,增长94.3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省驻京维稳劝返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52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86万元,占7.36%,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8.59万元,占92.6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8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31个、来宾346人次,主要是市州、县市区信访局来我局汇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8.5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我局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59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我局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9.2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64.95万元,增长19.43%。主要原因是:调剂人员经费弥补机关运行经费不足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开支会议费5.14万元,用于参加全国信访局长视频会议,人数66人,内容为国家信访局讲评2020年度信访工作,安排部署2021年度信访工作;省驻京维稳劝返办召开全国两会期间某专项工作调度会议,人数80人,内容为各市州汇报全国两会期间情况,安排部署全国两会期间信访工作;召开全省信访工作调度会议,人数120人,内容为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近期有关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分析当前形势,部署当前工作;召开2020年度全省驻长接访劝返工作座谈会议,人数30人,内容为总结2020年全省驻长接访劝返工作,安排部署2021年度全省驻长接访劝返工作;召开全省某专项行动动员会议,人数60人,内容为分析全省当前信访工作形势,安排部署全省专项工作;召开建党100周年期间信访工作调度会议,人数70人,内容为省驻京维稳劝返办安排部署建党100周年期间信访工作;省驻京维稳劝返办召开某专项工作调度会议,人数30人,内容为安排部署某专项信访工作;召开全省某专项工作专题会议,人数70人,内容为通报全省某专项工作情况,安排部署全省某专项工作;召开部分市州办信工作座谈会,人数25人,内容根据国家信访局要求,对拟出台的有关办信工作文件征求意见,调研了解当前我省办信工作现状,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解决的办法和改进措施;省驻京维稳劝返办召开2020年度驻京维稳劝返工作述职测评总结会议,人数65人,内容为市州办主任轮流作2020年度驻京维稳劝返工作述职报告,对市州办主任工作述职进行民主测评,总结2020年、谋划2021年全省驻京维稳劝返工作;省驻京维稳劝返办召开全省驻京维稳劝返工作座谈会议,人数58人,内容为分析汇报全省驻京维稳劝返工作体制机制基本情况,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建议;召开全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会议,人数67人,内容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湖南进一步落实落地。

开支培训费21.66万元,用于省驻京维稳劝返系统领导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人数32人,内容为学习思考在新时代如何运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增强群众工作的能力,做好驻京维稳劝返工作;用于全省信访干部业务培训示范班,人数180人,内容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提升信访干部政治素养和履职能力,不断推进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1年我局没有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6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月31日,我局共有车辆7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7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我局2021年部门预算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01.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大力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探索建立绩效评价体系,着重对基本支出、三公经费和项目支出情况进行评价。逐步把预算支出管理工作重心转移到提高效率上来。局党组对超过5万元的项目预算都要认真研究,集体讨论项目的可行性、实效性及合法性等问题,把绩效理念贯穿到预算支出管理全过程,构建注重绩效、结构优化、分配科学、管理规范的业务专项经费管理新机制。对特别重大的项目支出,相关业务处室组织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结合业务专项的绩效目标、建设内容等方面,不断完善评价指标,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不断提高。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局没有省级项目,没有开展项目绩效评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主要是省信访局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主要是省信访局机关用于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发生的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省信访局机关为完成信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信访业务工作的项目支出。

六、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省信访局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一、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221号)文件精神所有省直一级预算单位都要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局党组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按时完成了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通过近年来持续开展的绩效自评工作,我处室的绩效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逐步规范,财政资金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逐年提高。现将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主要职责

省信访局为省委、省人民政府主管信访工作的机构,是省政府直属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督促检查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落实。

2.负责处理群众给省委、省政府和省信访局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为领导同志接待信访群众做好相关准备和保障工作。

3.办理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向有关地方和部门转送、交办信访事项;完善和督促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督办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和重要信访事项,协调处理重大疑难复杂的信访事项,推动信访问题依法及时就地解决。

4.负责向省委、省政府报告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和问题,研究分析信访信息和情况,开展调查研究,为省委、省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5.加大信访宣传,规范信访工作行为和信访人的信访行为,引导群众依法逐级理性表达利益诉求,驻京劝返进京上访人员,配合有关部门维护信访秩序。

6.综合指导全省信访工作,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法律制度,推进全省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法治化建设。

7.指导全省信访工作信息化建设,为全省“互联网+信访”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8.指导全省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制定信访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9.承担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督促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决议事项的落实;承担省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日常工作,办理群众向省政府申请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

10.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单位基本情况

2021年我局纳入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仅局机关本部1个单位,与上年持平。我局内设办公室、综合调研处督查处、办信处、网络信访处、接访一处、接访二处、驻京劝返处、政策法规处、机关党委(人事处)等10个职能处室财务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从2021年起代管省驻京维稳劝返办工作经费。

2021年末我局编制人数84人,较上年增加1人,其中公务员编制82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年末实有在职人数84人,与编制数一致,退休人员29人。临聘人员18人,保安及水电工16人,外单位派驻我局工作人员8人。

公务车辆编制7辆,2021年末实有7辆,本年无新购置及处置车辆。

(三)部门整体支出经费预决算概况

我局整体支出预算资金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资金。

1.部门整体经费收入预决算执行情况

经批复,我局2021年度整体支出年初预算3311.68万元,收入来源为经费拨款其中基本支出2077.83万元,项目支出1233.85万元。

本年决算收入4503.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47.62万元,项目支出2255.53万元。本年决算收入较预算收入增加1191.47万元,为本年追加财政资金,其中基本支出预算追加169.79万元,全部为追加的人员经费,项目支出追加1021.68万元,主要是湖南省智慧信访信息系统(一期)项目经费660万元、省驻京维稳劝返办工作经费125万元、特护期维稳及表彰工作经费53万元、中央某专项补助经费50万元、设备维修维护费40万元、保测评经费19.8万元等。

2.部门经费支出可用金额及预决算情况

上年结转结余资金0.0745万元,本年预算及追加4503.0755万元,本年预算资金可用金额4503.15万元。

本年支出决算金额3686.23万元,预算执行率81.86%。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总额2187.39万元,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97.3%;项目支出决算总额1498.8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66.5%。

3.部门预算资金结转结余及财政收回情况

2021年末结转结余816.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余60.23万元,结余主要是部分奖金、基本支出中的“三公”经费和死亡人员抚恤金,结余指标被财政全部收回。

项目支出结转结余756.69万元。结余主要是湖南省智慧信访信息系统(一期)项目经费632.34万元特护期维稳及表彰工作经费30.69万元,设备维修维护费40万元,省驻京维稳劝返办工作经费12.72万元,信访工作聘用人员经费8.2万元,中央某专项补助资金5万元。项目支出结余指标财政收回9.64万元,主要是“三公”经费,其余指标746.85万元结转至2022年部门预算继续使用。

结转结余率18.14%。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财政收回指标合计69.87万元,财政收回指标占结余总额比率为8.55%。结转下年合计746.85万元。2020年比较,本年结转结余816.72万元,较上年的0.0758万元,增加816.6442万元,结转结余变动率107.74%。

4.本年预算调整情况

本年预算调整合计1530.79万元,预算调整率7.54%。具体情况如下:

本年追加预算1191.47万元,占预算调整金额的77.83%,其中基本支出追加169.79万元,均为财政统一追加的人员经费,项目支出追加1021.68万元,主要是湖南省智慧信访信息系统(一期)项目经费、省驻京维稳劝返办工作经费、特护期维稳及表彰工作经费、中央某专项补助经费、设备维修维护费、等保测评经费等

预算指标调剂金额339.32万元,部分科目年初预算不足,为了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经报省财政厅同意,科目之间进行了调整。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收入总额预决算情况

根据湘财预〔20219号2021年部门预算批复、上年结余指标文件、本年度内陆续下达的预算追加指标文批复,2021年基本支出上年结余结转0万元,年初预算收入2077.93万元,本年追加169.79万元,合计可用预算资金2247.62万元。

基本支出本年决算收入2247.62万元,与预算收入一致。

2.基本支出经费及预算执行情况


基本支出本年支出决算2187.39万元,与预算指标支出金额一致。可用预算金额2247.62万元,基本支出总额严格控制在预算内,预算执行率97.32%。其中人员经费预算执行率98.3%,公用经费预算执行率93.33%。

(1)工资福利支出

本年可用预算1677.87万元,决算支出1677.31万元,预算执行率99.97%。决算支出与预算指标支付总金额一致。

2)商品和服务支出

本年可用预算428.64万元,决算支出399.28万元,预算执行率93.15%。经自查,决算支出均控制在预算指标之内,决算支出总额及明细均与预算指标支付金额一致。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本年可用预算129.42万元,决算支出99.11万元,预算执行率76.58%。经自查,决算支出均控制在预算指标之内,决算支出总额及明细均与预算指标支付金额一致。

4)资本性支出

资本性支出可用预算11.69万元,决算支出11.69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3.基本支出结转结余情况

基本支出结转结余合计60.23万元,经自查,年末与财政对账后已全部上缴财政收回。

(二)项目支出情况

1.项目支出总体情况

1)项目资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度我局项目支出中业务工作专项资金1940.45万元,其他事业发展资金297.08万元,其他运转类18万元经统计,我局本年预算安排专项21个,年初预算1233.85万元,本年追加1021.68万元,本年合计预算收入2255.53万元。

(2)本年预算执行及结转结余情况

本年决算支出1498.84万元,预算执行率66.45%,本年结转结余756.69万元。

2.项目支出按经济分类预算执行情况


1)根据预算安排,我局项目资金全年预算2255.63万元,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的预算金额54.75万元,占2.43%;商品和服务支出的预算金额1490.78万元,占66.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为追加资金50万元,占2.22%;用于其他资本性支出的预算金额为660万元,占29.26%。

2)项目支出决算支出1498.84万元,预算执行率66.4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执行率100%,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执行率92.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执行率90%,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执行率4.19%。由于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执行率较低,影响了整个项目支出的预算执行率。

3)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三类经费:一是业务工作经费主要是为保障信访业务工作开展设立的专项经费,包括湖南智慧信访系统建设(一期)项目经费、全省信访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信息化服务项目经费、因公出国经费、长沙分流中心日常维护和管理经费、上访接济、信访干部培训经费、驻京维稳劝返工作经费、“人民来信绿色通道”运行经费、信访工作聘用人员专项经费、信访理论课题研究、全省信访系统干部职工投保意外险、舆情监控系统服务费、等保测评经费、省直单位专项经费,共计1940.45万元

二是其他事业发展资金,主要是2020综治奖绩效奖结余、2021年中央某专项补助经费、特护期维稳及表彰经费、追加驻京维稳劝返工作经费、追加某人员经费等,共计297.08万元

三是其他运转类经费主要是指调剂指标的经费共18万元。

(三)三公经费自评情况


我局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4万元,上年经费预算合61万元,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增加13万元,主要原因是局机关三公经费预算减少3万元,新增省驻京维稳劝返办三公经费16万元,两项抵消净增13万元,预算变动率21.3%。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1.5万元,公车购置及使用费预算增加14.5万元。

本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52.45万元,预算执行率70.88%。公车运行使用费决算支出48.59万元,预算执行率98.2%,基本上按预算执行;公务接待费决算支出3.86万元,预算执行率23.4%,出国出境费预算执行率为零。本年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20.2万元。

本年三公经费结余合计21.55万元,已全部上报财政收回。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我局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我局2021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我局2021年没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及时制定了自评实施方案,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22〕1号)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制定了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我局成立了预算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省政府副秘书长、省信访局局长陈雪楚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鄢建忠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李爱晖,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鄢新忠,财务骨干蒋立荣、范建平等四名同志为成员,切实加强对绩效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我局大力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探索建立绩效评价体系,着重对基本支出、三公经费和项目支出情况进行评价。逐步把预算支出管理工作重心转移到提高效率上来。局党组对超过5万元的项目预算都要认真研究,集体讨论项目的可行性、实效性及合法性等问题,把绩效理念贯穿到预算支出管理全过程,构建注重绩效、结构优化、分配科学、管理规范的业务专项经费管理新机制。对特别重大的项目支出,相关业务处室组织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结合业务专项的绩效目标、建设内容等方面,不断完善评价指标,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不断提高。为了做好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定局机关相关制度,驻京劝返处会同办公室制定《湖南省驻京维稳劝返工作专项经费管理制度(试行)》和《湖南省驻京维稳劝返办车辆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明确了省驻京维稳劝返工作经费的开支范围和审批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公务活动用餐,制定《湖南省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活动用餐有关事项的通知》。结合政府采购新的要求,完善《湖南省信访局机关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增加电子卖场采购形式。

(二)组织完成了专项资金的绩效自评工作

根据通知要求,局办公室向有关业务处室下发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有关业务处室均完成了本处室的项目资金的绩效自评工作,向办公室提交了绩效自评表。

(三)综合分析并出具了绩效自评报告

局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对单位预算资金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自评,对有关业务处室填报、提交的自评材料进行了审核和综合评价,汇总形成了本绩效自评报告,并呈送局领导审批。

(四)2021年我局取得的主要工作成绩

1.注重源头预防,不断强化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建设。一是推动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发挥信访联席会议机制作用,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针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活动等及时进行综合研判。信访部门注重从信访渠道了解群众诉求,及时提出建议,从源头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二是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重心转移到事前预防上来,重要时间节点,及时在全省部署信访矛盾风险大排查。三是坚持源头综合治理形成长效。全力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湖南落地见效,各地创新实践形成了怀化市的“溆浦经验”、常德市的“三级治理、四调联动”融合建设、永州市的信访“三端治理”、娄底市“村(居)民议事会”及衡南县的“屋场恳谈会”等信访工作经验,源头治理成效明显。

2.突出事心双解,深入化解重复信访积案和突出问题。一是开展重复信访积案攻坚。二是聚焦重点领域问题化解。从群众反映强烈的房地产“办证难”问题入手,联合省自然资源厅在全省继续开展为期2年的集中化解专项行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守护好一江碧水”指示,开展环洞庭湖周边造纸企业退出补偿问题专题调研,提出对策建议,做好有关信访工作,确保该信访群体整体稳定。三是发扬钉钉子精神跟踪调度。次派出督导组下沉各市州和部分县市区实地督查。各级信访联席会议工作专班加强统筹协调,日调度、周通报、月总结,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推动了信访积案有效化解。

3.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系统谋划和推进信访制度改革。一是打造“阳光信访”。推动全面实行网上受理信访,推动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移动端信访普及使用,建立完善网下办理、网上流转的信访事项办理程序,实现办理过程和结果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二是打造“责任信访”。继续启动信访事项“回访核实”工作,特别是对群众不满意的信访事项全部进行回访,不断提高群众满意率。三是打造“法治信访”。推动信访工作和信访行为“双向规范”,加强信访干部法治思维培育,提升依法按政策化解矛盾能力。落实诉访分离和分类处理制度,推动建立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制度,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确保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上解决。

4.加强风险研判,积极发挥信访部门参谋助手作用。一是定期分析研判信访形势。突出信访工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优势和社情民意直通车的作用。建立信访形势定期分析制度,及时梳理政策性、群体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二是强化日常访情梳理报告。全面做好来信来访受理办理工作,对带有典型性信访案件进行个案分析。

5.坚持底线思维,全力保障重大活动和节点信访秩序。一是超前谋划部署。坚持把做好特护期的信访保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二是源头稳控化解。加强初信初访的受理办理,完善联合接访工作机制,切实把可能越级走访的群众吸附稳定在当地。三是强化应急处突。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实行特护期“零报告”机制,及时通报、随时交办、动态跟踪各类预警、行动性信息。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部分项目支出预算编制不够精细,不便于预算的执行。在预算执行中我们发现,部分项目支出预算的经济分类科目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未进行细化明确,导致与实际工作需要不一致。为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需要在年度内进行预算指标调整,导致了预算调整数增加。

2.预算执行分析不够全面深入,预算执行进度的监管有待加强。定期进行了预算执行情况的管理和分析,但主要是对经费大类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没有细致到各个经费经济科目类别;对专项资金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分析,没有实时跟踪项目开展进度,导致部分专项执行进度较低

3.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工作滞后,导致了年底结余较大。截至2021底,湖南省智慧信访系统建设(一期)项目仅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和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工作,未进行项目建设招标,项目支出27.66万元,支出进度占比4.19%,结余632.34万元,结余率98.81%,占年底节余的77.4%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财政资金预算安排和执行的科学性、合理性,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细化水平。对于建设资金量大、实施周期长(超过一个预算年度)的信息化建设项目加强财务的事前参与,在预算资金下达前,会同业务处室做好整个建设项目的预算资金总量需求规划,按照实施年度、各项目实施阶段编制相应的预算资金计划,合理编制项目各实施年度及阶段的预算资金预算安排方案。

2.加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和监管,加快预算执行。办公室定期进行预算执行情况的全面、深入分析,对预算执行率偏低的项目要重点分析原因,提出完善措施。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强对业务实施处室的预算执行跟踪和督促,加强对项目招标、供应商履约、项目验收的管理,避免因项目实施进度滞后导致的预算资金被财政强制收回的问题。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对绩效自评结果,我局拟应用和公开情况如下:

(一)全面公开绩效自评报告。将按照财政统一要求,在2022年6月20日前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在我局的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及时整改。就绩效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切实整改并落实到位。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