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信访总量不断上升,使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任务更加繁重和艰巨,信访干部面临着新的更加严峻的挑战。如何适应新时期信访工作的要求,加强信访干部的能力素质培养,笔者认为新时期的信访干部应具备“四种身份”。
拥有“广博法律知识”的律师身份
群众反映的问题,大多与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有关,有较强的政策性,信访干部法律知识、政策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信访工作的开展。近几年来,信访干部队伍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人员整体素质虽有较大提高,但是,仍有一部分同志因政策水平低下,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这就要求信访干部要勤学习、勤思考,要博览群书、广泛涉猎,既要学习理论政策,也要学经济、法律、哲学等方面的知识,特别是与信访工作紧密联系的各种政策法规,要全面掌握和了解。信访干部应成为“法律专家”、“政策通”,具备一个“编外律师”的法律水平,在具体工作中要讲符合政策的话,办符合政策的事,要积极向群众宣传信访法规,增强上访群众的法制观念,引导群众自觉遵守信访秩序,合理合法地表达利益诉求。
拥有“娴熟基层经验”的干部身份
大部分信访工作人员都处于最基层、最“前线”,要面对面地与广大人民群众打交道,这就要求信访干部要有娴熟的基层工作经验,能“入乡随俗”,“到什么山上唱什么歌”;信访干部要为上访群众解难释惑、化解矛盾,很多时候还靠“一张嘴”。“一把钥匙开千把锁”,这要求信访干部要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及灵活机动的口才艺术,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推诿、不敷衍,也不能一转了之,凡是能现场解决的,就要立即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就多做解释劝导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利、晰之以害,做到春风细雨、润物无声。上访群众大多来自基层,信访干部有了娴熟的基层工作经验,就会把好信访第一关口,做到预防走在萌芽前,调解走在对立前,回访走在反复前。
拥有“协调督办能力”的参谋身份
信访工作的性质、地位及作用,决定了信访部门具有协调、督办、综合、调研和指导的职能。信访干部要做好新时期的信访工作,除了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修养外,还必须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综合调研能力,从信访工作实践中可以看到,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有的是关于个人的问题,有的是关于部门和单位的问题,有的是涉及到两个部门甚至多个部门和单位的问题,有的是跨区域的问题。信访部门是党和政府的工作部门,要充分发挥领导的参谋和助手的作用,作为信访干部,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向领导汇报,汇报时必须当好参谋,要在“何时办,怎么办”上为领导提出恰当的意见和建议,便于领导决策。上转问题,也不能一转了之,要做好跟踪服务、督查督办工作,切实让群众感到信访部门可以依靠,信访干部可以信赖。
拥有“忍耐宽容素质”的军人身份
为什么在各级信访部门的信访工作者,转、退军人占有相当重的比例,因为信访干部面对的是三教九流身份复杂的各类信访群众,处理的是五花八门各类棘手的信访问题,并且由于近年来信访秩序得不到规范,在接访中会经常出现异常访、群体访、无理缠访闹访的事件发生,有时还威胁到信访干部的人身安全,使信访干部的心理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如没有较好的心理素质和心理调控能力,必将严重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作为信访干部,面对牢骚满腹、出言不逊的上访群众时,要换位思考,讲究宽容,不能冲动,更不能对着干,群众来上访,主要还是为了解决问题,出言不逊,也并不是针对信访干部的,只不过是长期的压抑,终于找到了一个可以“出气”的地方。这就要求信访工作者必须具备军人超强忍耐宽容的素质,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善待每一位上访群众,重视每一个信访问题,真正想为群众之所想,急为群众之所急,办为群众之所需,让广大人民群众亲身感受到党和政府是真心实意地为人民办事,为人民谋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