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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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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写《信访工作条例》丨马革闺:信访工作条例第十六条

发表时间:2023-08-22 08:50 作者:

今年是《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一周年,为广泛开展信访法治宣传,推动学习贯彻条例常态长效,营造学条例、用条例浓厚氛围,湖南各地大力开展《信访工作条例》主题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开展“书”写《信访工作条例》活动,坚守责任担当,书写为民情怀,今天推出第十六期。


信访工作条例第十六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信访部门建设,选优配强领导班子,配备与形势任务相适应的工作力量,建立健全信访督查专员制度,打造高素质专业化信访干部队伍。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应当由本级党委或者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室)副主任〕兼任。

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应当将信访工作作为党性教育内容纳入教学培训,加强干部教育培训。

各级机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年轻干部和新录用干部到信访工作岗位锻炼制度。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为信访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预算。


马革闺,女,汉族,出生于1983年10月,隆回县信访事务中心主任。爱好书法与乒乓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