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洞口县认真践行“浦江经验”和“枫桥经验”,不断创新机制、夯实基础,2023年上半年,全县信访业务综合指标位居邵阳市前列、湖南省第一方阵,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答复率、群众满意率均为100%。
“五个到村”夯基础,变“被动防守”为“主动作为”。坚持信访工作“村为主”,进一步压实村支“两委”工作责任,充分发挥村级源头预防的“桥头堡”作用。一是政策宣传到村。建立村级普法工作平台,加强法制宣传和舆论引导,依法按政策接访处访。二是责任压实到村。明确村党组织书记为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村支两委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实行包片负责制。三是经费保障到村。乡镇为村(社区)信访工作适当安排经费,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村级信访考核奖励,实行工作经费与考核结果挂钩。四是矛盾调处到村。将每个月的最后一周明确为“无会周”,期间,根据乡、村提出的情况,由联乡县级领导带队,带领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到乡镇集中接访,或者到矛盾较为突出的村就地解决信访矛盾,力求把群众的问题解决在家门口。此外,村级设立了“访调工作室”,“背包式处访员”定期排查化解辖区内的信访矛盾纠纷和隐患,认真接待和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五是处罚通报到村。对依法处置的涉访违法行为印发警情通报,利用“村村响”和村宣传栏进行通报宣传。2021年以来,村一级共组织法制宣传2200余次。
“背包式处访”架桥梁,变“中转办理”为“就地处理”。为防止群众反映的问题在部门和乡镇之间“打转转”,出台了《洞口县“背包式处访”工作实施办法》,规定领导干部将各自联系和分管的单位、行业部门的信访矛盾问题“打包”,深入基层处理老问题,发现化解新问题,工作准备要求“拎包即走”,事不解决要求“背包不放”,疑难问题要求“打包会诊”,处访结果要求“放包见效”,真正做到矛盾不调处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撤兵。同时,从乡村“五老”人员、“两代表一委员”、社会知名人士中挑选德高望重、责任心强、公道正派的600余人组成“背包式处访员”队伍,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深入一线排查、发现、处理矛盾纠纷,用身边人管好身边事,确保调解公平公正、结果群众信赖,将问题化解在基层,隐患消除在萌芽。2021年以来,县乡村三级“背包式处访员”就地化解矛盾纠纷11256件,其中县级领导、县直部门和乡镇(街道、管理区)班子成员实地化解信访问题896个。
“一周一案”勤会商,变“单打独斗”为“集团作战”。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每周组织召开一次突出信访问题会商会,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包案县领导和责任单位负责人共同分析研判重点信访案件,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化解措施,限定责任单位按期办结,力争一步到位解决问题。乡镇(街道、管理区)严格坚持“一周一会商”制度,每周召开一次党政联席会议专门研究化解信访难题。通过落实“一周一案”会商机制,进一步压实了包案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切实形成了联合攻坚、化解矛盾的合力。2021年以来,县乡共组织信访会商632场次,会商化解信访突出问题812件。
专家参与解难题,变“群众信访”为“群众信法”。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化解是当前信访工作的难点。为此,洞口县出台了《关于聘请法律专家团队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的实施办法》,面向邵阳市聘请包括高校法学专家(教授)、执业律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贤达人士、心理咨询师等在内的各界人士共100名组成专家团队,对涉法涉诉信访案,有针对性地开展案件评析、信访听证、释法明理和心理疏导等工作,促使案件依法公正处理,实现息访罢诉。截至目前,在专家团队的参与下,已成功化解31件涉法涉诉信访积案,群众信“访”不信“法”的局面得到改观。
“积分换项目”严奖惩,变“干部独唱”为“干群合唱”。每月对全县364个村(社区)实行信访积分制考核,访量数据和考核结果实时通报到村,根据年终考核结果,将全县各村划分为“无访示范村”“信访先进村”“正常访村”“重点管理村”四类。县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项目资金奖励信访积分排名前100名的村(社区);对积分排名后20名的村(社区)纳入重点管理,扣拨村级工作经费。同时,对乡镇(街道、管理区)进行一体考核、同奖同罚,将村级考评结果与村“两委”干部的工资待遇、县财政下拨的村级工作经费挂钩,与驻村干部表彰、评价、任用挂钩,与联村的县直部门绩效挂钩,从而构建了“户获积分兑奖品、村组获积分换项目、乡得积分获奖励、县直部门获积分赢绩效”的“五级”利益关联机制,有效调动了镇村干部化解矛盾的积极性,激发了群众的参与感,村级人民调解员、“五老人员”、村组信息员甚至信访人亲朋好友都能主动参与到排查化解信访矛盾中来,一大批矛盾纠纷有效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截至目前,全县在村一级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2402个,为群众办实事10001件。
(来源:洞口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