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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湖南省信访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表时间:2023-06-26 10:28 作者: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23〕1号)文件精神,所有省直一级预算单位都要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按时完成了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通过近年来持续开展的绩效自评工作,我局各处室的绩效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逐步规范,财政资金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逐年提高。现将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省信访局为省委、省人民政府主管信访工作的机构,是省政府直属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督促检查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落实。

2.负责处理群众给省委、省政府和省信访局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为领导同志接待信访群众做好相关准备和保障工作。

3.办理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向有关地方和部门转送、交办信访事项;完善和督促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督办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和重要信访事项,协调处理重大疑难复杂的信访事项,推动信访问题依法及时就地解决。

4.负责向省委、省政府报告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和问题,研究分析信访信息和情况,开展调查研究,为省委、省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5.加大信访宣传,规范信访工作行为和信访人的信访行为,引导群众依法逐级理性表达利益诉求,驻京劝返进京上访人员,配合有关部门维护信访秩序。

6.综合指导全省信访工作,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法律制度,推进全省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法治化建设。

7.指导全省信访工作信息化建设,为全省“互联网+信访”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8.指导全省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制定信访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9.承担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督促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决议事项的落实;承担省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日常工作,办理群众向省政府申请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

10.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2022年我局纳入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仅局机关本部1个单位,与上年持平。我局内设办公室、综合调研处、督查处、办信处、网络信访处、接访一处、接访二处、驻京劝返处、政策法规处、机关党委(人事处)等10个职能处室,财务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从2021年起代管省驻京维稳劝返办工作经费。

2022年末我局编制人数85人,较上年增加1人,其中公务员编制83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年末实有在职人数83人,编制数少2,退休人员29人。临聘人员18人,保安及水电工16人,外单位派驻我局工作人员8人。

公务车辆编制7辆,2022年末实有8辆,本年新购置车辆1辆,1辆报废处置车已移交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三)部门整体支出经费预决算概况

我局整体支出预算资金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资金。

1.部门整体经费收入预决算执行情况

经批复,我局2022年度整体支出年初预算4365.28万元,收入来源为经费拨款,其中基本支出3154.97万元,项目支出1719.75万元。

本年决算收入5512.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54.97万元,项目支出1719.75万元。本年决算收入较预算收入增加1147.63万元,为本年追加财政资金,其中追加各类人员经费1093.63万元,2022年部分单位专项经费9万元,中央某专项补助经费15万元,维修维护资金30万元。

2.部门经费支出可用金额及预决算情况

我局上年结转结余资金746万元,本年预算及追加4766.91万元,本年预算资金可用金额5512.91万元。

本年支出决算金额4874.72万元,预算执行率88.42%。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总额3154.97万元,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57.23%;项目支出决算总额1719.7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31.19%。

3.部门预算资金结转结余及财政收回情况

2022年末结转结余638.19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收入、支出差异原因:年末结余省驻京维稳劝返工作经费306.51万元,湖南省智慧信访信息系统(一期)建设经费69.15万元,设备维修维护费30万元等;信访事务收入、支出差异原因:年末结余重复信访积案法律专家咨询费33.2万元,信访理论课题研究5.48万元,差旅费1.65万元等;培训支出收入、支出差异原因:年末结余信访干部培训费29.80万元。

结转结余率1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财政收回指标合计638.19万元,财政收回指标占结余总额比率为12%。结转下年合计427.5万元。与2021年比较,本年结转结余427.5万元,较上年的745.98万元,减少318.48万元,结转结余变动率42.6%。

4.本年预算调整情况

本年预算调整合计1502.63万元,预算调整率27.26%。具体情况如下:

本年追加预算1147.63万元,占预算调整金额的20.8%,其中基本支出追加1093.63万元,均为财政统一追加的人员经费,项目支出追加54万元,主要是2022年部分单位专项经费9万元,中央某专项补助经费15万元,维修维护资金30万元。

预算指标调剂金额355万元,部分科目年初预算不足,为了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经报省财政厅同意,科目之间进行了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收入总额预决算情况

根据湘财预〔2022〕1号2022年部门预算批复、上年结余指标文件、本年度内陆续下达的预算追加指标文批复,2022年基本支出上年结余结转0万元,年初预算收入2206.8万元,本年追加1066.4万元,合计可用预算资金3273.2万元。基本支出本年决算收入3154.97万元,与预算收入一致。

2.基本支出经费及预算执行情况



基本支出本年支出决算3154.97万元,预算指标结余118.2万元。可用预算金额3273.2万元,基本支出总额严格控制在预算内,预算执行率96.38%。其中人员经费预算执行率96.6%,公用经费预算执行率94.53%。

(1)工资福利支出

本年可用预算2638万元,决算支出2576.4万元,预算执行率97.66%。决算支出与预算指标支付总金额一致。

(2)商品和服务支出

本年可用预算349.8万元,决算支出330.7万元,预算执行率94.53%。经自查,决算支出均控制在预算指标之内,决算支出总额及明细均与预算指标支付金额一致。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本年可用预算285.34万元,决算支出247.82万元,预算执行率86.85%。经自查,决算支出均控制在预算指标之内,决算支出总额及明细均与预算指标支付金额一致。

(4)资本性支出

资本性支出可用预算0.05万元,决算支出0.0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3.基本支出结转结余情况

基本支出结转结余合计118.2万元,经自查,年末与财政对账后已全部上缴财政收回。

(二)项目支出情况

1.项目支出总体情况

(1)项目资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度我局项目支出中业务工作经费1472.51万元,运行维护经费259.49万元。经统计,我局本年预算安排专项20个,年初预算2158.48万元,本年追加81.21万元,本年合计预算收入2239.69万元。

(2)本年预算执行及结转结余情况

本年决算支出1732万元,预算执行率77.33%,本年结转结余507.7万元。

2.项目支出按经济分类预算执行情况


(1)根据预算安排,我局项目资金全年预算2239.69万元,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的预算金额0万元,占0%;商品和服务支出的预算金额1507.78万元,占67.3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27万元,占2.42%;用于其他资本性支出的预算金额为677.64万元,占30.26%。

(2)项目支出决算支出1732万元,预算执行率77.3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执行率0%,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执行率71.2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执行率100%,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执行率89.49%。

(3)项目支出主要包括类经费:一是业务工作经费主要是为保障信访业务工作开展设立的专项经费,包括湖南智慧信访系统建设(一期)项目经费、因公出国经费、上访接济费、信访干部培训经费、驻京维稳劝返工作经费、信访工作聘用人员专项经费、信访理论课题研究、全省信访系统干部职工投保意外险、舆情监控系统服务费、等保测评经费、省直单位专项经费等,共计1472.51万元。

二是运行维护经费,主要是2022年中央某专项补助经费、特护期维稳及表彰经费、全省信访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信息化服务项目经费、长沙分流中心日常维护和管理经费、“人民来信绿色通道”运行经费、设备维修维护等,共计259.49万元。

(三)三公经费自评情况


我局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1万元,上年经费预算合计74万元,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局机关三公经费预算减少3万元,预算变动率4.1%。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0.5万元,公车购置及使用费预算增加0.5万元。

本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49.81万元,预算执行率70.15%。公车运行使用费决算支出47.52万元,预算执行率95.04%,基本上按预算执行;公务接待费决算支出2.29万元,预算执行率1.4%,出国出境费预算执行率为零。本年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2.64万元。

本年三公经费结余合计21.19万元,已全部上报财政收回。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我局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我局2022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我局2022年没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及时制定了自评实施方案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23〕1号)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制定了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我局成立了预算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省政府副秘书长、省信访局局长陈雪楚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鄢建忠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彭国金,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鄢新忠,财务人员范建平、徐畅等四名同志为成员,切实加强对绩效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绩效管理

大力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探索建立绩效评价体系,着重对基本支出、三公经费和项目支出情况进行评价。逐步把预算支出管理工作重心转移到提高效率上来。局党组对超过5万元的项目预算都认真研究,集体讨论项目的可行性、实效性及合法性等问题,把绩效理念贯穿到预算支出管理全过程,构建注重绩效、结构优化、分配科学、管理规范的业务专项经费管理新机制。对特别重大的项目支出,相关业务处室组织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结合业务专项的绩效目标、建设内容等方面,不断完善评价指标,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不断提高。为了做好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工作,根据省审计厅、省委巡视组对我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巡视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湖南省信访局收支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湖南省信访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两个制度,且与省财政厅共同下发了《湖南省信访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使局机关相关制度更加完善制定

认真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根据通知要求,局办公室向有关业务处室下发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有关业务处室均完成了本处室的项目资金的绩效自评工作,向办公室提交了绩效自评表。局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对单位预算资金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自评,对有关业务处室填报、提交的自评材料进行了审核和综合评价,汇总形成了本绩效自评报告,并呈送局领导审批。

)2022年我局取得的主要工作成绩

2022年,全省信访系统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省信访系统扛牢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以做好党的二十大信访安全保障工作为主线,深入实施《信访工作条例》,坚持人民至上,聚焦突出问题,树牢底线思维,推进工作落实,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年度信访工作考核得分排名全国前列,获评优秀等次。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强化政治引领,确保新时代信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一是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领导深化政治机关意识,深入开展对党忠诚教育,持续推进“三表率一模范”机关建设。二是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及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对标国家信访局要求,精心制定全年信访工作要点和考核办法,明确工作任务和措施。各地各部门对标要求抓落实,全省“五级书记”抓信访工作机制进一步夯实。三是从严管党治党,持之以恒转变工作作风。主动接受和配合巡视,自觉接受监督,全面深入地排查问题,精心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取得阶段性成效。为全省信访工作实现提质增效、进位争先提供了坚强队伍保障。

2.全力服务大局,圆满完成党的二十大等期间信访安全保障工作。一是精心部署。省信访联席会议超前谋划、周密部署,及时召开全省性会议,周密部署党的二十大等期信访安全保障工作。二是精细排查。及时启动信访信息报告机制,充分发挥信访联席会议牵头协调作用,多次在全省部署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三是精准稳控。推动各地加大接访下访力度,大力推进信访工作入户“敲门行动”,省信访联席办开展视频抽查,压实条块工作责任,牢牢把涉访涉稳人员吸附在当地。

3.坚持综合施治,扎实推进“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年活动。一是夯实基层基础,着力推动风险隐患源头治理。省政府连续4年将信访工作示范县创建活动纳入真抓实干激励表彰,极大地调动了县市区抓示范县创建的积极性。二是聚焦疑难积案,全力攻坚减少信访存量。扎实推进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工作。建立重大疑难复杂信访事项专家咨询委员会,动员社会多方共同做好化解工作。信访积案化解专项工作成绩位居全国前列。三是坚持系统观念,聚焦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梳理和分析研究重点领域信访突出问题,发挥信访联席会议专项小组作用,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政策供给,从政策层面有效预防和化解“类”案问题。

4.聚焦提质增效进位争先,以过程管理推进属地和部门全链条层层压实信访工作责任。一是定期调度。我局按照“以周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思路,坚持每天掌握情况、每周分析研判、每月总结通报,随时提醒通报重点情况。二是重点督导。深入开展“大督查大调研”活动,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问题进行点对点督查,省信访联席办定期向重点省直单位通报指标完成情况。三是统筹推进。狠抓《信访工作条例》落地见效。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预算精细化水平还有待提升,特别是进一步提高人员经费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程度。存在部分项目决算支出与预算支出差距较大的情况,截至2022年底,省驻京维稳劝返工作经费结余306.51万元,湖南省智慧信访信息系统(一期)建设经费69.15万元,设备维修维护费30万元等,此三项结余资金占总结余资金的63.56%。

(二)“过紧日子”要求,我局全年经费预算缺口较多,追加预算多,占全年总收入的20.8%,收入预、决算差异较大。

(三)预算调整次数较多,由于年底奖金政策调整等原因,全年预算调整金额355.1万元,占全年预算指标的6.44%。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预算编制前要进行仔细的调查研究和分析,根据单位的工作规划和自身实际来进行预算编制,以保证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实际性。同时,在进行预算编制时要注重内容的完善,充分考虑到每一个预算项目的详细情况,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细性和精确性。

(二)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年初编制部门预算时,要求机关各处室根据部门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情况,按照财政部门规定,规范的设置绩效目标及相应的绩效指标,确保绩效目标及指标完整且可量化考核;加强对工作人员绩效评价知识的培训,聘请绩效评价领域中的权威专家授课,安排与绩效管理评价有关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考核,让全部参与绩效评价的工作人员充分认识绩效评价在单位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性、掌握绩效评价体系和标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三)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相关项目制度管理,加强监督管理,对金额稍大的装修、维修等工程项目,建议聘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工程量清单,并以此作为预算依据,以做到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对绩效自评结果,我局拟应用和公开情况如下:

(一)全面公开绩效自评报告。我局将按照省财政厅统一要求,在2023年6月30日前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在我局的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及时整改。就绩效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切实整改并落实到位。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无。

附件: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3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